当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龙台村四组【鄂(2024)不动产权第8008003号】的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09:45:02止(延时除外)在当阳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龙台村四组【鄂(2024)当阳不动产权第8008003号】的不动产。
评估价:148861元;二拍起拍价:95271.04元;保证金:9527元;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安排统一看样。(宿法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1、(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坝陵分理处,账号:2564。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