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第13号
发布日期:2025-12-23 10:40:32购房人于淑芳,于2012年07月30日购买莱西市烟台南路88号17栋2单元701户不动产,因青岛中铁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注销无法配合购房人于淑芳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莱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单方予以登记。
![]()
购房人于淑芳,于2012年07月30日购买莱西市烟台南路88号17栋2单元701户不动产,因青岛中铁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注销无法配合购房人于淑芳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莱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单方予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