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镇海)
发布日期:2025-12-30 10:56:56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5)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1678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4)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364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4)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504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