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2024-8-5-1
发布日期:2024-08-06 12:32:29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对如下不动产继承事项进行公告。
坐落于梅李镇聚沙村(23)汤家桥14号的不动产的不动产,所有权人为汤永兴(被继承人)户。汤永兴(被继承人)于2021年07月25日死亡,继承人汤培忠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首次继承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做出了承诺,承诺事项:被继承人汤永兴的父亲汤耀生于1968年先于汤永兴死亡,母亲汤月仙(王氏)于1986年先于汤永兴死亡;被继承人汤永兴与配偶王爱英于1960年结婚,未领结婚证,属事实婚姻,俩人为原配且一直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无遗赠扶养协议,无享有继承权的其他子女,无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享有继承权的领养子女,无享有继承权的胎儿,无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遗嘱,无明确分割不动产遗产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无继承权公证书,无意定监护。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4年08月05日受理了该登记申请。
上述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年10月4日之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80号、82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