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781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19:56:54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翠宏台11座201,以黄迪智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781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8017792。
2024年8月17日,黄迪智申请办理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翠宏台11座201的涂销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黄迪智已具结原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781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781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