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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2024-1-17-2-Im体育官网平台入口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2024-1-17-2

发布日期:2024-10-11 02:33:56

  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对如下不动产继承事项进行公告。

  坐落于辛庄镇沈浜村(4)木排厍21号的不动产,所有权人为陆介子(被继承人)户。陆介子(被继承人)于2017年08月08日死亡,沈培英(被继承人)于2022年03月25日死亡。继承人陆正平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首次继承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做出了承诺,承诺事项:被继承人陆介子的父亲陆振卿与母亲张桂大均先于陆介子死亡,被继承人沈培英的父亲与母亲均先于沈培英死亡。被继承人陆介子与配偶沈培英于1957年5月结婚,属事实婚姻,为原配夫妻且一直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沈培英在配偶陆介子去世后未再婚;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无遗赠扶养协议,无享有继承权的其他子女,无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享有继承权的领养子女,无享有继承权的胎儿,无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遗嘱,无明确分割不动产遗产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无继承权公证书,无意定监护。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4年01月16日受理了该登记申请。

  上述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年3月17日之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80号、8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