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北自然资布〔2024〕95号)
发布日期:2024-11-06 16:36:28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北自然资布〔202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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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北自然资布〔2024〕9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整治,着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现将整治有关内容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现向社会公布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监督举报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