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4:35:26严丽萍、宋维民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113871号房产证;张国用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张景禾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14347号,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1434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张家港市宏盛贸易有限公司立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钱雨婷立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189110号,张国用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因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