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群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1-22 12:23: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田群娥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申请补发该不动产单元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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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群娥因保管不善,将桂(2024)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149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田群娥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申请补发该不动产单元的不动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