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19:16:31路世丽因保管不善,将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33012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徐卫英因保管不善,将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4154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张卫东、朱初艳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4791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杨帆因保管不善,将张家港市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号不动产首次登记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吴肖亮因保管不善,将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6577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孙泓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7043号、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50490号房产证、张国用号、张国用(2015)第0021187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陈国华因保管不善,将张建房字第0132230号房产证,张集用(1999)字第66030159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周卫祥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7950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