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449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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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449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芳信路51号403房房屋以广州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449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1255818号。
2025年4月2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6017873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4491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449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