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229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4-25 09:55:53精准施策强保障 服务下沉促发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用地报批政策服务进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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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229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初溪村公路南巷254号/自编,证号为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2291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