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3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11:28:18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人防+技防双轮驱动,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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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3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合苑二街6号1804房的不动产以陈玉明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3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1130837。
2025年4月2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3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3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