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8 02:04:05因王远舟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0466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阳因保管不善,将张家港市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首次信息表号首次登记信心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孙琳琳因保管不善,将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154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陶亚成、唐明蕾因保管不善,将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5504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钱明忠、李娟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号、张国用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陈延明、顾便芬、陈家麒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7509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