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22650号、粤(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7667号《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3 22:49:07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助力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十年·见证┃青春铸就千钧力,托起人间百万家—致敬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年先锋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频道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22650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7667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25号大院1号401-1房、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25号大院1号401房原以蒋力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22650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7667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8042352、2024登记08033710。
2025年4月18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上述房产的析产登记,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22650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7667号《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22650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7667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